[LGBT] 8/22 歐陽文風牧師與台灣同運的對談

歐陽文風牧師
※歐陽文風牧師

這場座談是8/22在米倉,歐陽文風牧師與同運界朋友們的交流。談到馬來西亞、美國和台灣同志社群的不同處境,也提到信仰與更多的運動策略,略作紀錄與大家分享。

馬來西亞、美國與台灣的現況

首先,牧師提到馬來西亞的現況。馬來西亞沿用英國遺留下來的刑事法典377B條款,無論是否獲得對方同意,口交跟肛交行為皆屬刑事罪,一旦罪成,最高刑罰可處20年監禁及鞭笞,在法庭上被告幾乎沒有反駁答辯的可能。這是以伊斯蘭教立國的馬來西亞保守、同志性行為尚未除罪化的情況。

至於美國,則是多數教會都接納同志基督徒,也願意舉辦儀式婚,甚至有些以社會公益或人權訴求為主的教會宣稱:不為異性戀主持婚禮,除非同性戀也可以結婚。如此一來,並不違反總會不為同性戀結婚的下達。

談到台灣,面對這次真愛聯盟的挑戰,有人說:「敵人變狡猾了!」由於台灣(或說華人)文化、社會氛圍的獨特性,隱匿在職場升遷的隱形天花板、冷暴力的歧視展現等等,不像過去有個目標明確的敵人,但仍實際存在著如同過去三十年前的悲劇——有人分享,近來發生在某東部最大的宗教醫院,年輕醫生因為害怕同志情人曝光其身份而上吊自殺。

運動策略:主動出擊

為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,避免同志社群內部總是缺乏資源與教育,避免同志們只能用最殘酷的方法來學習愛情,必須繼續堅持積極的行動策略及同志運動。

牧師提到自己的運動策略是:主動出擊。每次有機會到東亞進行交流,就會拋出一些動作,持續性地製造議題。他的原則是:有問必答、揭穿謊言。甚至這次自己的同志婚禮所造成的轟動,一方面是讓議題有能見度,一方面也有保護自己的效果。

況且基督教徒在東亞各國的人口比例很少,不到10%(台灣不到5%),但保守的聲音在媒體、社會上卻能見度很高,所以牧師主張要多與他們對話。對話的目的並非為了說服他們,而是為了講給大多數立場中立的人們所聽。所以牧師不接受閉門談話,同時通常他的姿態很兇,採取「把他們罵出來」的策略,因為真愛聯盟如同香港的明光社一般,這樣的組織通常欺善怕惡;此外,不壓抑也對身體健康較好,社會運動的核心本來就是「希望」與「憤怒」

牧師強調:出櫃/站出來(come out)很重要。如同電影 Milk 裡所展示的同志現身運動,任何運動——女性運動中的女人、黑人運動中的黑人——中的主體都必須被看見,而不管女人黑人都是無法假裝、去除的天生,然而同志 運動中的同志,卻有隱蔽的機會和可能。牧師鼓勵大家,要找出內在的勇氣來面對、擊敗自身的恐懼。每個人 come out 的方式不一樣,但希望大家能以合適自己的、最快速度的方法現身。出櫃之後,就是光明正大的生命,不再以受害者的姿態出現,而是真實的 gay pride。
 
理性 vs 信仰

我問了牧師關於理性與信仰之間的緊張(tension)關係。

牧師提到,他有社會學背景,求學時主修宗教研究,指導老師正是從以進步神學聞名的芝加哥大學神學院畢業。因此對於聖經的詮釋,他認為,聖經本身是有矛盾、缺陷的,可以抱持開放而批判的角度來看(就世俗的角度言之,聖經是一種歷史文本,因此聖經的解釋有其歷史的、時代的背景必須被注意;同時文本既為人所撰寫,即有討論空間。)

信仰應該是超越理性,而不是非理性,一旦失去理性的平台,對話即無法成立。每個人都有追求靈性的需求,而基督教只是其中一種試圖接近的語言,如同科學也是一種語言。但宗教話語是愛的語言,於是有相對性而非絕對性的特質,譬如:我很愛我媽媽,別人不能來否定,同時,我也不會強加規定每個人如同我這樣去愛。一旦將宗教語言界定為愛的語言、接近靈性的方式,就不會引起排他的紛爭,也才能在理性的平台基礎上有對話的可能。

同時,每個人都是歷史的存有(historical being),有其社會位置(social location),所以人都有其經驗的侷限性,因此人不是神、人非知道萬事萬物的全能,總有我們未知的真理,遂得永保謙卑之心。換言之,多元是能包容一元的。
 
生命經驗的分享

牧師並分享了自身的經驗。他曾有一位結褵九年的妻子,貌美聰明。但也是在婚姻的過程中,他逐步發現自己是同志的事實。幸運的是,前妻給予他最大的支持與鼓 勵,鼓勵他誠實作自己,唯一的條件是,他的男人得給她看過。因為牧師性格太天真,前妻怕他被壞男人騙(笑)也因為這一段婚姻對前妻造成的痛苦,他不希望任 何同志進入假的婚姻之中。(牧師講述這段生命經驗時,一度哽咽,我想那樣的經歷很痛也很美好)詳述這段生命經驗的自傳《現在是以後了嗎?》,發行時的介紹 寫著:「(牧師)爭取的不只是同志的權益,也爭取異性戀的真正幸福。以他的親身經歷作為警惕,說明了結婚並不能改變一個人的性取向,那只是一種長期性的壓抑,人性的扭曲,自欺欺人的假象。」(摘自 Fridae | 《現在是以后了嗎》本週在吉隆坡和新加坡面市

因此面對性神學,應有對性倫理更深刻的批判,特別是面對異性戀霸權的結構,同時也是華人普遍性道德的枷鎖。


但在同志運動的策略上,仍應先爭取婚姻權;至於這項權利是否使用,可由同志們自行決定。畢竟婚姻權保障的諸多配偶權利,同志們都無法享有——兩人生活在一起,無法共同節稅、享有購屋貸款的福利、共享保險的困難、以及臨終探視權被剝奪等等。畢竟,沒有法律保障,即便事實上已經共同生活一輩子的同志愛人,在法律上亦只不過是路人甲乙丙丁,譬如這篇報導「人間異語:男人不可靠 媽接受我愛女人 | 蘋果日報」所提到的困境,或如同 If These Walls Could Talk 2 中的老年拉子故事。


現 場有人分享,有位朋友的母親年近八十,在醫院裡為病痛折磨得痛苦。朋友長期觀察自己的母親,按理說,美貌的母親與飛官父親的結合,在當年是甚受注目的模 範,但母親卻長期不快樂,甚至有家暴行為。直至病危那一刻,兒子對他說:「媽媽,我覺得你是一位女同志。」母親安靜了下來,從此病痛遠離。

牧師也分享自己的出櫃經驗。同媽媽出櫃的當下,媽媽身體不太好,因病削瘦,妹夫希望他不要刺激媽媽,但牧師覺得:" I do my best, and God will do the rest." 自己盡最大努之後,其他人也必須對其生命負責。現在是以後,再也不讓謊言拖延。牧師出櫃了,奇妙的是,母親氣色漸好,消失的肉又長回來了。

運動策略的延伸

因此「同志的被看見」與「異性戀的看見對方」,同等重要。在新加坡,由於同志現身太難,遂由異性戀在唯一能集會的公園裡現身,為同志發聲。

同志運動最終也必須走向擴大連結——跨議題、跨階級、更加多元普世的關懷。牧師也提到,很多人支持他在於原本就喜愛他所寫的國際評論文字,遂愛屋及烏。任何公民運動最後仍須走向多元的核心價值,否則受壓迫者很容易一個轉身成為加害的壓迫者。

最後,牧師勉勵同志基督徒,如果基督徒認為上帝是偉大的,會給予自己與眾不同的力量與勇氣,那麼同志基督徒更應該展現出這種力量。

也希望每位支持同志運動的(直)同志,善用自己的才華,找到適當介入的位置;走出內心的恐懼,找出自己力量的來源(我覺得基督教裡,神教信徒自己要打從內心珍愛自己的訓示,很棒),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。我想,正因為沒有 come out、內在總有恐懼的絕望感,為了終止惡性循環,更該站出來、尋找社群連結的力量,當我們看見彼此,缺口總會在相互的照顧與力量下,獲得補足與療癒。

讓我們永遠作一個 Queer,永遠是社會中反潮流(against the current)的異端。

願我們都不再用最殘酷的方式來學習「愛」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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